一、适用范围
本措施适用于厂内以下危险物品及特种设备的管理:
1、危险化学品:油漆、稀释剂、润滑油、蓄电池电解液(酸性/碱性)、制动液等。
2、易燃易爆物品:氧气瓶、乙炔气瓶、喷漆车间溶剂、清洁用汽油等。
3、污染物:废机油、废铅酸电池、废漆渣、废弃滤芯等。
4、特种设备:空气压缩机储气罐(压力容器)、举升机液压系统等。
二、危险物品分类管理措施
- 存储与分区
(1)专用存储区:
1)独立设置易燃易爆品仓库(防爆通风)、腐蚀性化学品柜(耐酸碱材质)、废料暂存区(防渗漏)。
2)禁止混合存放(如氧化剂与易燃物、酸性与碱性物质)。
(2)标识规范:
张贴安全警示标志(如“易燃”“腐蚀”“有毒”)。
- 使用防护
(1)有毒有害物质(如喷漆、焊接作业):
1)作业区强制通风,配置防毒面具(活性炭滤芯)、护目镜、防化手套。
2)禁止在密闭空间内使用挥发性溶剂。
(2)易燃易爆品:
1)气瓶存放距离明火≥10米,安装防倾倒架;使用前检查气密性。
2)喷漆车间使用防爆电气设备,禁止携带火种。
- 废弃物处理
(1)废机油/废电池:交由有资质的环保公司回收,留存转移联单。
(2)含油抹布/漆渣:密封存放于防火容器,48小时内清运。
三、粉尘与压力容器专项防护
- 粉尘防控(打磨、喷漆作业)
(1)作业区隔离:设置独立打磨间,配备湿式除尘设备。
(2)个人防护:作业人员佩戴N95防尘口罩、防护面罩。
(3)清洁要求:每日清理积尘,禁止使用压缩空气直接吹扫。
- 压力容器(储气罐、液压系统)
(1)安全阀/压力表:每月手动测试,每年由第三方校验。
(2)操作规范:
1)储气罐工作压力不得超过额定值80%;
2)液压举升机严禁超载,定期更换密封圈。
四、安全设施配置
1.防火防爆:
(1)易燃区配置防爆型灭火器(如二氧化碳、干粉)、自动喷淋系统。
(2)仓库使用防爆照明灯,禁止私拉电线。
2.应急设施:
(1)洗眼器(化学品存储区)、防泄漏吸附沙、急救药箱(含酸碱中和剂)。
五、人员操作与培训
1.持证上岗:压力容器操作员、电焊工需持有特种作业证。
2.培训内容:
(1)每年至少1次安全培训,涵盖危化品泄漏应急处理、灭火器使用、急救措施。
(2)新员工需通过安全考核方可独立操作。
六、应急处理流程
1.泄漏/火灾:
(1)立即疏散人员,切断电源/气源,使用对应灭火器材扑救;
(2)小范围泄漏用吸附沙覆盖,严禁直接用水冲洗化学品。
2.人员伤害:
(1)皮肤接触腐蚀剂:用清水冲洗15分钟,送医;
(2)吸入有毒气体:转移至通风处,必要时人工呼吸。
3.事故报告:24小时内填写《安全事故记录表》,上报主管部门。
七、责任与监督
1.安全责任人:厂长为本厂安全第一责任人,技术主管负责日常检查。
2.检查频率:
(1)班组每日自查(重点:气瓶存放、电气线路);
(2)每月全厂安全大检查(压力容器、消防设施)。
八、附件模板
《危险化学品出入库登记表》
《特种设备日常检查记录》
《废弃物处理台账》
说明:
1.本措施需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执行;
2.在厂区明显位置张贴安全操作流程图,定期组织消防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