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范围
本措施适用于厂内以下危险物品及特种设备的管理:
1、危险化学品:油漆、稀释剂、润滑油、蓄电池电解液(酸性/碱性)、制动液等。
2、易燃易爆物品:氧气瓶、乙炔气瓶、喷漆车间溶剂、清洁用汽油等。
3、污染物:废机油、废铅酸电池、废漆渣、废弃滤芯等。
4、特种设备:空气压缩机储气罐(压力容器)、举升机液压系统等。
二、危险物品分类管理措施
一、适用范围
本措施适用于厂内以下危险物品及特种设备的管理:
1、危险化学品:油漆、稀释剂、润滑油、蓄电池电解液(酸性/碱性)、制动液等。
2、易燃易爆物品:氧气瓶、乙炔气瓶、喷漆车间溶剂、清洁用汽油等。
3、污染物:废机油、废铅酸电池、废漆渣、废弃滤芯等。
4、特种设备:空气压缩机储气罐(压力容器)、举升机液压系统等。
二、危险物品分类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