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以企业发生污染事故对第三者造成的损害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为标的的保险。是指以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污染环境导致损害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强制性保险。投保范围分一般投保范围和可选投保范围。从事危险废物相关业务等五种法律规定情形的,必须纳入一般投保范围。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可以根据防范环境风险、保护公众利益的需要,将从事法律规定三种情形行为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纳入投保企业范围,即可选投保范围。涉重金属企业等三类环境高风险行业需强制投保。
环境责任保险又被称为”绿色保险“,是围绕环境污染风险,以被保险人发生污染水、土地或空气等污染事故对第三者造成的损害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为标的的保险,它是整个责任保险制度的一个特殊组成部分,也是一种生态保险,投保人以向保险人缴纳保险费的形式,将突发、意外的恶性污染风险或累积性环境责任风险转嫁给保险公司。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把保险的风险管理方法与环境管理相结合,通过第三方的风险管理与服务的实施,努力实现让环境事故”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最大限度降低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概率,降低环境风险,保障环境安全。参险后,保险公司也会要求企业在投保同时完善防范措施。如果没有防范措施,风险将处于免赔的状态。